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锦星财富20140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2月1日成立,对于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每期信托单位计入日起每届满6个月之日以及每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本信托计划第六批募集资金于2015年1月16日计入并运用。我公司将于2015年7月16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第六批募集资金对应的信托利益划入受益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15年1月16日(含)-2015年7月16日(不含)计181天。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年收益率水平,各类别信托单位的分配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类别 |
认购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A1 |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 |
9.50% |
A2 |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10.00% |
A3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0.50% |
A4 |
1000万元(含)以上 |
10.80% |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 = 信托收益 + 推介期利息
信托收益 = 本期投资资金 × 对应的年化收益率 × 181天 ÷ 365
若您曾向同一信托合同项下追加投资资金,则自您的追加资金计入日起,您的收益将按照合计认购金额对应的收益率计算。但追加资金并不一定参与本批次分配,其核算日以其对应批次的计入日确定。
推介期利息 = 本期投资资金 × 0.35% × 推介期核算天数 ÷ 360
推介期核算天数为您的缴款日(含)至2015年1月16日(不含)间实际经过的天数。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