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广西中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事务管理报告书
(2015年第2季度)
(第3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12月15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广西中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一)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广西中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
第一期成立日:2014年12月15日;
第二期成立日:2014年12月26日;
第三期成立日:2014年12月31日;
第四期成立日:2015年1月9日;
第五期成立日:2015年1月14日;
第六期成立日:2015年1月23日;
第七期成立日:2015年1月30日。
(三)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信托期限满12个月后,借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本金,每次偿还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若贷款余额低于5000万元时则一次性偿还)
(四)信托计划资金规模:15000万元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8-10.5%/年
(六)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七)信托资金存续规模:15000万元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星海支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
银行账号:34140001040007766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截至报告期日,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15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中国广西东盟商贸城一期”凤凰商业广场及小商品贸易区项目后期建设。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借款人及相关保证人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投向项目工程进度良好。根据第二季度现场调查,2015年5月1日,小商品城项目已经开始试营业。凤凰广场项目仍在正常施工建设。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㈠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5,443,333.33元。
㈡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对全部受益人进行了收益分配,分配资金合计6,305,759.55元。
五、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说明。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陈中源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