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春华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第2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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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春华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72,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013年8月22日至2015年9月5日。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以国内三甲医院为应付方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利益按信托年度分配,各期募集的优先级信托份额存续满12个月以及该期优先级份额存续期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该期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次级受益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60097890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信托经理:王鋆、李立慧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后续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受让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以国内三甲医院为应付方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2.后续管理情况:
目前,各相关法律文件已经签署完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信托财产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信托成立满12个月时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本期未分配信托利益。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项目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进展顺利,未发现可能导致信托计划产生重大风险的情形。受托人将继续跟踪掌握项目的运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依照信托文件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