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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5年第二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20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星火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度第二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星火财富20140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9月26日。

  信托计划存续规模:3亿元(2015年6月末)。

  信托计划预计期限:预计为24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但受托人有权决定延长12个月,可提前全部/部分结束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湖南国昱锂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国昱锂能")持有的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翔新材")和长沙市众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众星置业")的股权收益权,国昱锂能将该笔股权收益权转让款用于收购瑞翔新材部分股份及受托人批准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清偿/置换对外借款等),本信托计划到期时,由国昱锂能以现金形式进行股权收益权溢价回购。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在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10个(含本数)工作日内分配一次信托利益。信托利益核算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日期:(1)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一公历年度的6月20日、12月25日;(2)受托人公告信托本金部分/全部返还之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财产现金流等情况合理调整本信托计划的核算日和信托利益核算与分配方式。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账 号:1345 0000 0006 1370 3

  信托经理:刘 俊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国昱锂能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国昱锂能按照合同约定将该笔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用于清偿/置换对外借款和收购瑞翔新材部分股份。同时国昱锂能通过收购新增瑞翔新材部分股份13,400,000股,目前合计持有瑞翔新材54,786,580股,股权占比26.09%。

  2.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3.保障措施情况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保障措施已按照按信托合同约定的进度落实,无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成立时规模为5,220万元,截止2014年10月16日共募集3亿元。本信托计划已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于2015年6月20日第二次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收益,上述分配均达到预期信托收益率水平。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受托人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运行状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受益人的利益尽职管理受托事务。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

  为实现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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