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昆明池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
2015年2季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昆明池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 2015 年 3 月 22 日至 2015 年 6 月 21 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㈠ 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昆明池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 年 11 月 26 日
㈢ 信托计划期限:24 个月(信托期满 6 个月后,借款人可提前还款,届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㈣ 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 25,000万元
㈤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5%- 10.2%
㈥信托计划保管人: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6010100100436805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25,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昆明池文化生态景区太平村、梦白村、新常村综合改造项目。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报告期内,借款人运行情况良好。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㈠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 7,347,222.22元;
2.信托费用: 0.00元;
㈡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于认购金额≥1000万元的委托人,信托利益按自然季进行分配,对于认购金额<1000万元的委托人,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期限内每年的12月21日后的10个工作日、信托计划终止清算后的分配日。按照合同约定,本次向认购金额≥1000万元的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285,479.45元。
五、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刘晨博
201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