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新工创业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5年2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设立了“华宸-新工创业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5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8月17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 200万元,6个月;500万元,12个月;300万元,18个月;4000万元,24个月;1000万元,30个月;4000万元,36个月。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账号为1492 2006 9731。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借款人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将信托资金全部贷放给借款人,用于补充其车辆购置预付款、购车款及建仓储库。根据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北奔重汽销售分公司签订的《产品经销协议》和《汽车买卖合同》(编号:2012-BT02)约定,代理包头地区的北奔系列、铁马系列汽车,年销售任务2000台,并按照合同约定主流车型支付2万元/台预付款,其他车型支付8万元/台预付款,其余款项提车时一并支付。销售对象主要是煤矿运销公司、大型露天矿、公路铁路基建工程等。公司预计支付车辆购置预付款4000万元,购车款7200万元,建仓储库2000万元,资金缺口合计13200万元。本次信托借款1亿元,其余款项自筹。2012年8月20日信托本金一次性支付汽车销售款给包头北奔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受托人以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1月4日,公司住所在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A座716房间,法定代表人郑和平,注册资本为5亿元,实收资本为414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仓储、技术开发及咨询、信息咨询、国内贸易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和二手车)的销售。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5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44,618,229.21元,其中货币资金4,618,229.21元,客户贷款40,000,000.00元。 6个月期信托本金2,000,000.00元、12个月期信托本金5,000,000.00元、18个月期信托本金3,000,000.00元、24个月期信托本金40,000,000.00元和30个月期信托本金10,000,000.00元已按时兑付;信托负债合计为0.00元;信托权益合计44,618,229.2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4,618,229.21元。贷款利息按季上打。截止2015年6月30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33,224,660.63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营业费用为9,343,693.9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9,321,051.49元,印花税5,000.00元、律师咨询费5,000.00元、印刷费3,604.00元、银行结算费2,722.41元、差旅费6,316.00元;已分配信托收益19,262,737.52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为4,618,229.21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贷款采用以下担保方式:
①保证。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信托贷款本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HXX3JBZ2012225。
②质押。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以其持有的新工创业20000万股股权为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偿还10000万信托贷款本息提供履约质押担保,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HXX3JZY2012228。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秦立东、潘琳。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7-24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