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第9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3年5月13日发起设立了“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诚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做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一)信托计划名称:鸿福9号•东城商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年5月13日
(三)信托计划期限:30个月(其中:10000万元18个月;10000万元30个月)
信托计划期满18个月,出现以下事由时,信托计划可以相应提前终止:
1.股权收购人提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及相应股权转让溢价款的,且受托人决定终止的;
2.受托人要求股权收购人提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及相应股权转让溢价款的,并获得全部清偿时;
3.受托人认为股权收购人存在违约行为并追偿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及相应股权转让溢价款时。
(四)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
信托计划存续资金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11%
(六)信托计划保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2010153820000955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一)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20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设立陕西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陕西东城新一家置业有限公司“TT国际”项目部分商业物业。
(二)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报告期内,陕西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商业房产状态正常。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1.信托收入:4,125,000.00元
2.信托费用:1,410,166.67元
(二)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共计7,464,444.44元。
五、重大事项说明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信托经理由杨晓东变更为南西宁。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无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情况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南西宁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