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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阿敏河棚改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27日

一、信托计划简介
1、产品名称:扎赉特旗阿敏河棚改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及信托期限: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12个月期1000万,24个月期1000万,36个月期3000万。信托计划满12个月后,可不经召开受益人大会提前结束。
3、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
信托期限 12个月期 24个月期 36个月期
认购规模(万元) 50≤X 50≤X 50≤X
预计年化收益率(%) 7.8 8.3 8.8
4、信托收益分配及本金兑付:信托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即信托计划存续期间,
信托计划成立每满6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受益人信托本金于当期信托计划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兑付。
5、信托计划推介募集期限: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10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资金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推介期。
6、资金用途:信托资金专项用于扎赉特旗阿敏河棚户区改造项目。
7、信托资金退出方式: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扎赉特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天资产)按季支付股权收益权收益,各信托期限届满,华天资产向华宸信托回购该标的股权收益权。在信托期限满36个月时,回购完毕全部股权收益权,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二、投资理财品种比较
品种指标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金额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期限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年 三年 三年
年收益率 2.25% 7.8% 2.75% 8.3% 3.25% 8.8%
年收益比较 2.25万元 7.8万元 2.75万元 8.3万元 3.25万元 8.8万元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本金收回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三、项目特点
1、高收益:对照一年期、二年期和三年期信托计划年预计信托收益率7.8%/年、8.3%/年和8.8%/年,分别相当于银行一年、二年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的3.47倍、3.02倍和2.7倍,而且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2、低风险:扎赉特旗阿敏河棚改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华天资产作为融资方,有财政补贴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现金流较为充足,可以按期支付股权收益权收益以及回购股权收益权,信用风险相对较小,本项目的还款来源可充分保障信托资金的安全。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4、专业管理:信托财产由华宸信托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严格管理。
四、受托人简介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主要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受托人,公司在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下,积极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作用,受托管理财产,搭建投资与融资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2003年至今,华宸信托通过集合、单一信托计划方式,先后成功运作近500个信托项目,募集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累计600多亿元,到期项目本金兑付率和信托收益分配率均为100%,在区域市场中赢得上佳口碑。
五、融资方简介
华天资产成立于2008年8月5日,注册资本15497万元,是扎赉特旗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管理、租赁、接受委托的资产管理等;法定代表人:刘宇。
华天资产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该公司总资产31670万元,净资产15447万元,负债总额16223万元,资产负债率51.53%。
六、担保方式
1、股权质押:华天资产以其持有的扎赉特旗华天赉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天赉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资产抵押:将华天赉地产所持有阿敏河棚户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3、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施工方宏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4、账户监管:施工方宏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华天资产、华宸信托、监管银行签署四方协议,对宏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国开行贷款的工程款支付账户实施账户监管。
七、认购要求
1、委托人资格:委托人须是合格投资人;
2、信托单位认购起点:委托人认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时,每一元人民币认购一个信托单位。
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不含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投资者:数量不限,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3、认购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4、信托财产账户
收款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
银行行号:1041 9100 3697
银行账号:155 641 686 810
八、购买程序
填写《信托计划认购单》-填写《信托计划认购单》-领取《信托资金缴款收据》-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九、联系电话
0471-694455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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