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华澳信托·博道精选 3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很荣幸作为受托人为您提供理财服务。
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1月29日成立。受托人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本信托计划委托人代表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文,要求不再担任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代表,并要求终止本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终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当日信托单位净值为0.7470,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为2.0068。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到期清算的情况。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04800875
二、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运作情况
受托人在本计划成立之后根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要求运用信托资产。自2014年10月起,该信托计划B类与C类信托单位的分配方式变更为季度分配;受托人已另行通知B类与C类受益人。
四、信托计划清算日的财务及收益情况
截至6月30日,本信托单位净值为0.7470,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为2.0068。项目终止清算时向全体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共计60,249,033.97元。
五、信托计划费用支出情况
(一) 期间共支付固定信托报酬71,215.36元;
(二) 期间共支付银行保管费53,411.25元;
(三) 期间共支付律师费8,000.00元;
(四) 期间共计提投资顾问费925,158.22元。
受托人已将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本金和信托收益划拨至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银行账户。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欢迎您继续投资华澳信托的信托产品,我们将勤勉尽职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