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4年6月发行的天津信托-建设开发(弘泽鉴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6月30日期满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期限自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天津信托-建设开发(弘泽鉴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向天津海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信托资金将用于支付弘泽鉴筑项目建设后续资金。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信托运作期满,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宣告终止。
三、本次分配受益人的信托年收益率:①单笔资金2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8.2%;②单笔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8.7%;③单笔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9.3%;④单笔资金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年收益率9.7%;⑤单笔资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年收益率10%。推介期利率1.8%。
四、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于2015年6月30日后进行清算,清算期为1-2个工作日,受托人在信托清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分配的信托收益和信托资金一并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至受益人预留的银行帐户内,敬请查收。
五、受托人以在其营业场所和网站上公布《清算公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及到期清算等情况。委托人(受益人)可直接登录天信公司网站:www.tjtrust.com或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