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认购我司推出的“国民信托•青州宏利应收债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一期成立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16点之前(不含),该期信托期限为24个月,受托人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决定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或延长信托计划。本次到账客户从2015年7月31日起开始计算预期信托收益。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服务。
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或我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敬请拨打我司客服电话:400-779-1888,或登录我司网站www.natrust.cn查询。
感谢您对国民信托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