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作为信托受托人设立的“方正东亚•方兴86号昆明农投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12日成立。近期我司收到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债务款项的函》,其受债务人安排申请偿还部分债务款项金额为人民币421,992,390.90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债务人提出申请要求提前偿还标的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的,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参照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情形自行决定信托计划第N期提前终止,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
现我司决定同意该申请,并决定于2015年8月10日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第一期至第五期,我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第一期至第五期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第六期仍然有效存续。
特此公告!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