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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沪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成立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17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华鑫信托·鑫沪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第四期(B类信托资金)成立日/募集完成日为2015年7月31日,第四期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第四期信托期限自该日起计算,期限12个月。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