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云程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相关规定,经与委托人代表北京云程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信托合同中项下特定信托利益的收取方式进行修改。将本信托计划按分配转投资与现金分配相结合的收取方式变更为全部分配转投资的收取方式,即,委托人代表享有的特定信托利益全部采取转份额形式进行分配,以信托单位净值为基础,将特定信托利益直接转化为信托单位份额记入委托人代表名下。委托人代表转化获得的信托单位份额,不收取初始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当期开放日分配转投资的份额=当期开放日特定信托利益*100%÷当期开放日分配后信托单位净值(即计提普通信托利益和特定信托利益后的信托单位净值)。
该变更从本公告挂网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生效,之前的若存在已计提未现金分配的不进行追溯调整。
平安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