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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143期集合信托计划第3期优先级信托单位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来源:中原信托 日期:2015-08-18

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国有控股信托金融机构。近年来,中原信托依托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合规经营、务实发展的文化理念以及专业化信托投融资研发团队,成功开发了系列信托金融产品,为机构和高净值客户提供了贴近需求的资产管理和财富增值服务。截至2014年12月末,累计管理信托财产3508亿元,按时足额交付到期信托财产2223亿元,累计向客户分配信托收益300亿元,实现自主开发类产品信托本金、收益兑付率100%。全部到期信托项目均实现信托目的。

2014年,中原信托先后荣获金融时报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主办的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最佳客户服务信托公司”,证券时报“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等奖项。

中原信托将以高效的专业团队、超前的研发视野和积极稳健的风险控制手段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为中国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计划第3期概况

受 托 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

计划名称:中原财富-宏业143期-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计划第3期期限:自本期信托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2月6日止,但自2016年8月6日起可提前结束。

计划第3期规模:2亿元。

预期收益率:

【9.5】%/年,单笔申购金额<【300】万元。

【10】%/年,【300】万元≤单笔申购金额<【600】万元。

【10.5】%/年,【600】 万元≤单笔申购金额。

【10.5】%/年,特级委托人及受益人。

收益分配:每季度末21日起的拾个工作日内和各类信托终止日后的拾个工作日内。

资金运用: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向目标公司增资,用于名下地产项目的建设。

申购期:自【2015 】年【8】月【18】日起到【2015】年【 9 】月【18 】日止。

计划第3期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第3期在以下任一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

1.申购期内,申购信托单位的申购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20000】万元,信托计划第3期自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第3期成立日起成立;

2.申购期满,申购信托单位的申购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信托计划第3期自申购期满之日起成立。

计划第3期成立情况的告知:

自信托计划第3期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原信托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委托人并在中原信托的网站进行信息披露。

本信托计划第3期成立后,中原信托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受益权证明书》。

信托计划特点

1.安全稳健:

(1)中原信托对目标公司进行100%的股权控制,严格监控信托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不能挪作他用;目标公司印章证照由中原信托保管;

(2)目标公司以其名下项目土地为3亿元次级债权的本息偿还及次级受益人的补足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3)保证人对3亿元次级债权的本息偿还及次级受益人的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收益较高:

预测年化净收益率为9.5%-10.5% (预期年化净收益率根据申购的信托单位的级别不同而不同)。

3.信托计划运作规范:

受托人为每个信托计划单独设立账户,独立运作,独立核算。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拟由郑州银行保管,确保信托计划规范运作。

4.流通便捷: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赠与或继承。

申购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25楼理财中心。

购买须知

1.投资人须具备合格投资人条件,具体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或机构。即: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申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分为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持必备证件签署《中原财富-宏业143期-集合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

3.投资人签约必备证件

(1)投资人为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除需持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人为机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合格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合格自然人投资者单笔申购资金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的,可以直接签约;单笔申购资金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按金额优先的原则预签约,同等金额情况下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预签约。

(2)合格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风险申明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特别提示

本推介书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介绍,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请详细阅读本信托相关文件,包括:《中原财富-宏业143期-集合信托计划说明书》、《中原财富-宏业143期-集合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第3期信托单位申购单》。中原信托对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或其他信息披露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400-687-0116 0371-86236201

网 址:www.zyxt.com.cn

邮 编:45001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25-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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