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春华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春华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已于2015年8月11日成立。
2015年8月13日,本信托计划第四期进行了第二次资金运用,本次运用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64万元。认购上述信托单位的委托人自2015年8月12日视为加入本信托计划第四期。
本期信托单位期限预计为16个月,不超过18个月。本信托计划已开立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为:
户 名: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 010 9001 6181 0669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为促进本信托计划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以便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事务。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