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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城镇化建设三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第二期)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21日
尊敬的委托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信托-南京浦口区城镇化建设三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04月14日成立,信托期限24个月。截至2015年4月30日,信托计划实际成立规模为50000万元整。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信托财产保管户,户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69261070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运行第2期(2015年04月20日---2015年07月19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信托资金50,000万元用于向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浦建设”)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资金将主要用于先声药业浦口旧厂拆迁及土地平整工程。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信托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信托资金已全部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先声药业浦口旧厂拆迁及土地整理。通过资金监管流程,该笔信托资金已经按监管要点支用,相关支用手续完备。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资金运用对象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稳定,没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信托财产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9日按合同规定支付当期贷款利息10,649,602.77元。
三、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次报告期核算日为2015年7月19日,应付受益人信托款项9,912,487.90元,上述款项已按约定完成划转。
四、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尹龙、周嵩毅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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