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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远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24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西部信托•铭远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于本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于2015年8月10日前申请全部赎回信托单位,本信托将于2015年8月10日提前终止。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铭远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1月17日

3、信托计划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6年

5、受托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6、保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1、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信托财产及其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的投资范围主要用于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可转债、债券、认购新股(包括增发与战略配售)、基金以及短期金融品种等,但不得超出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

2、信托计划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与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分户管理、分别营运、独立核算,同时指派专职项目经理对信托计划进行跟踪管理。

开户名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010031236102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终止

按照信托合同规定, 由于本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于2015年8月10日前申请全部赎回信托单位,本信托将于2015年8月10日提前终止。

2、信托计划清算

受托人应在2015年8月10日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报告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四、信托利益的分配

1、信托利益的计算

终止日的信托利益=终止日的信托单位净值×终止日的信托单位份数

2、信托利益的分配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分配为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手续。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计划利益分配至委托人的预留银行账户。

五、声明

在信托期内,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信托计划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六、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第一项目经理:胡世宏 第二项目经理:刘瑶

电话:87396559 电话:87396594

传真:87396275

电子邮件:tzyhb@wti-xa.com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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