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福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3月25日。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提示如下事项: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人在信托计划赎回日有权赎回信托单位。
本信托计划的赎回日为2016年3月25日。赎回日前设立申请期,赎回申请期为2015年8月25日(含)至2015年9月8日(含)。
赎回程序:
(1) 受益人在开放期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应于赎回申请期内向受托人书面提交赎回申请书。
(2) 受益人未在赎回申请期内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书的,视为放弃于紧随此次赎回申请期后的开放期内要求赎回信托单位的权利,并且在该开放期不得再行申请赎回信托单位。
(3) 已申请赎回的受益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单位在受托人确定的赎回开放日被赎回,并于赎回时归于消灭。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
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附件:赎回申请书—福地1号.doc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