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4年8月发行的天津信托·股权基金(天津航空、西部航空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常规募集)于2015年8月25日为委托人(受益人)分配2014-2015年度信托收益,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常规募集)共计募集信托资金82500万元(其中:优先受益资金55000万元、劣后受益资金27500万元),信托期限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与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GP)共同发起设立“天津创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由“燕山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重点对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或二者任选其一进行股权投资(增资或股权受让)。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本信托计划(常规募集)本年度分配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①单笔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按年8.3%计算;②单笔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按年9.0%计算;③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按年9.7%计算;④单笔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下,按年10.2%计算;⑤单笔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按年10.6%计算;⑥单笔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下,按年10.8%计算;⑦单笔资金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按年11.2%计算。本次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止。推介期利率1.8%。劣后受益人不参与信托收益分配。
三、受托人于2015年8月25日将本次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优先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四、委托人(受益人)如欲了解运作和分配详情,可携带信托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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