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受益人:
根据《信托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作为受益人大会的召集人,决定召开《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终止条款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人员
全体受益人。
三、会议方式及表决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每份信托单位为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会议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各位受益人应于2015年9月11日17:30之前将表决票寄回至受托人指定地址。逾期寄送(或传真)的表决票或未寄回(或传真)的表决票,视为放弃表决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1层2102室陕国投上海业务总部
邮编:200120
联系人:赵星
联系电话:021-58778500转106分机;18101811269
传真:021-58776108
附件1:关于变更《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终止条款的议案;
附件2:《陕国投·朴石2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票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