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西安经开应收权益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9月14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的发行推介工作于2015年9月14日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3万元,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13日止。
本信托计划由长安银行西安经开区支行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 名: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806010301421011934
开户行:长安银行西安经开区支行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该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受托人指派姜太鑫、张光辉,担任本信托专职项目经理。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