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东方资产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8月18日依法成立。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期限24个月,根据信托计划运行具体情况,在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受益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对一类或几类信托单位予以提前终止。
根据本信托计划的运作情况,受托人拟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项下部分优先级信托单位,目前受托人正与相关方共同推进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部分提前终止的相关事宜。受托人将于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正式发出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公告并将于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分配至信托受益人账户,请受益人注意查看正式结束公告并注意查收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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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