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2年9月发行的天津信托·结构化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5年9月19日为委托人(受益人)分配2014-2015年度信托收益,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发行三期,合计募集信托资金6750万元,信托期限五年。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主要用于加入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光控广域投资(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对未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运用。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本年度分配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按年收益率12.0548%计算。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
三、受托人于2015年9月19日(注:遇节假日顺延)将本年度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相应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四、委托人(受益人)如欲了解运作和分配详情,可携带信托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9日
咨询电话:2840.8110、2840.8118咨询热线:800-818-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