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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城鑫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25日

一、信托计划简介

1、产品名称:华宸-青岛森城鑫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发行规模及期限:总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24个月。

3、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

50万元≤认购金额<100万元 7.5%/年

100万元≤认购金额 8.0%/年

4、信托收益分配及本金兑付:

受托人根据受益人认购信托单位所对应的预计收益率及委托人信托资金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应分配信托收益并向受益人按年分配。

第一年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2个月对应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第二年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24月对应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

如信托计划于成立日起满12个月后提前结束,则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实际结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

信托本金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向受益人兑付。

5、信托计划推介募集期限: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23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资金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信托计划推介期。

6、资金用途:用于受让青岛森城鑫对青岛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6780万元其他应收款的收益权。所得资金用于胶州湾产业基地规划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以及区域水系开挖工程等部分大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用款支付。

7、信托资金退出方式:由青岛森城鑫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二、投资理财品种比较

品种指标 定期存款 本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

金额 5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年收益率 2.75% 7.5% 8%

到期收益比较 2.75万元 7.5万元 16万元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按年分配

本金收回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三、项目特点

1、高收益:对照一年信托计划年预计信托收益率7.5%/年和8%/年,相当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2.73倍和5.81倍,而且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2、低风险:本信托计划主要还款来源主要由五部分保障:

第一还款来源为胶州湾产业基地管委会欠款。

胶州湾产业基地项目投资额约在71613万元,经当地政府审计验收48288万元,已经结算43883万元,剩余32482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

第二还款来源为胶州市财政收入及指定冻结土地的出让收入。

胶州市百强县排名第24位,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5亿元,地方财政实力较强,具备较好的还款来源。按照双方约定合同,政府需挂牌出让1060亩左右,至目前政府已经挂牌559亩,尚有501亩可以挂牌出让。

第三还款来源为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回青岛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欠款。

第四还款来源为担保方三木集团的日常经营收入。

第五还款来源为该项目提供的抵押物33067平方米土地市值人民币10274.02万元,足以覆盖本项目首期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4、专业管理:信托财产由华宸信托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人简介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主要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2003年至今,华宸信托先后成功运作近500个信托项目,募集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累计600多亿元,到期项目本金兑付率和信托收益分配率均为100%,在区域市场中赢得上佳口碑。

五、借款人简介

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该公司主要参与青岛胶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对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开发,作为首家参与胶州市产业新区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企业,目前累计承接各类项目投资额约在71613万元。

六、保证人简介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以及进出口贸易。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 1996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000632证券简称:三木集团。注册资本46551.957万元,实际控制人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七、风控措施

1、土地抵押:抵押土地位于胶州市产业新区北五路南侧、双积路西侧,面积33067平方米(折49.6亩),总地价为10274.02万元。抵押率低于50%;

2、由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就该笔融资出具上市公司公告。

七、认购要求

1、委托人资格:委托人须是合格投资人;

2、信托单位认购起点:委托人认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时,每一元人民币认购一个信托单位。

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不含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投资者:数量不限,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100万元),并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3、认购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4、信托专户:

账户名称: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

行号:1041 9100 3785

账号:1524 3732 1081

八、购买程序

填写《信托计划认购单》-缴款并签署《认购风险申-领取《信托资金缴款收据》-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公司网址:www.hctrust.cn咨询电话:0471-6944557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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