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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自来水公司经营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28日

一、信托计划简介

1、产品名称:华宸·丰镇市自来水公司经营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及信托期限: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12个月期1000万,24个月期1500万,36个月期2500万。信托计划满12个月后,可不经召开受益人大会提前结束。

3、委托人预计年收益率:

信托期限

12个月期

24个月期

36个月期

认购规模(万元)

50≤X

50≤X

50≤X

预计年化收益率(%)

7.8

8.3

8.8

4、信托收益分配及本金兑付:信托收益每满半年分配一次,各期信托期限届满兑付本金及收益。

5、信托计划推介募集期限: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20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资金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推介期。

6、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丰镇市自来水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收益权。

7、信托资金退出方式: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丰镇市自来水公司按季支付经营收益权收益,各信托期限届满,丰镇市自来水公司向华宸信托回购该标的经营收益权。在信托期限满36个月时,回购完毕全部经营收益权。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二、投资理财品种比较

品种指标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定期存款

信托计划

金额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期限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年

三年

三年

年收益率

1.75%

7.8%

2.35%

8.3%

3.00%

8.8%

年收益比较

1.75万元

7.8万元

2.35万元

8.3万元

3万元

8.8万元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到期收回

按年分配

本金收回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三、项目特点

1、高收益:对照一年期、二年期和三年期信托计划年预计信托收益率7.8%/年、8.3%/年和8.8%/年,分别相当于银行一年、二年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的4.46倍、3.53倍和2.93倍,而且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2、低风险:华宸·丰镇市自来水公司经营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丰镇市自来水公司作为融资方,有财政补贴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现金流较为充足,可以按期支付经营收益权收益以及回购经营收益权,信用风险相对较小,本项目的还款来源可充分保障信托资金的安全。

3、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认购后,经受托人审核登记后,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

4、专业管理:信托财产由华宸信托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严格管理。

四、受托人简介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主要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受托人,公司在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下,积极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作用,受托管理财产,搭建投资与融资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2003年至今,华宸信托通过集合、单一信托计划方式,先后成功运作近500个信托项目,募集并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累计600多亿元,到期项目本金兑付率和信托收益分配率均为100%,在区域市场中赢得上佳口碑。

五、融资方简介

丰镇市自来水公司于1972年筹备成立,公司住所位于丰镇市东巨墙街电灯巷34号,法定代表人白林贵,开办资金为人民币玖拾万元。业务范围:城市供水、供水系统安装、管理、维护。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9,840.10万元,负债8,499.39万元,净资产11,340.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84%。

六、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丰镇市自来水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资产抵押:丰镇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宗244609平方米商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评估总价值为16437.72万元,本金抵押率为30.42%,本息抵押率为38.82%。。

七、认购要求

1、委托人资格:委托人须是合格投资人;

2、信托单位认购起点:委托人认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时,每一元人民币认购一个信托单位。

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不含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投资者:数量不限,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3、认购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4、信托财产账户

收款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

银行行号:1041 9100 3697

银行账号:1492 4277 7896

八、购买程序

填写《信托计划认购单》-缴款并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 -领取《信托资金缴款收据》-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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