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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毅卓越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于2013年8月5日发起设立了“建信信托-高毅卓越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资金管理事宜。
一、 信托成立和保管账户开立情况
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8月5日成立。
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在保管银行开立了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不可撤销。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本报告期,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元财产运用方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以及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
三、信托计划收益及分红情况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本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时,本信托计划的单位净值为1.3100元,比上季度末下降了14.45%。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在开放日提取特定信托收益。
四、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因人员变动,赵雅斯和王之鑫不再担任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信托经理变更为苏昊通、谌震文。
五、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本期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本期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披露
见公司其他公告信息。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受益人谋求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投资顾问或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
信托经理:苏昊通谌震文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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