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鉴于2015年9月29日“外贸信托·金锝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投资顾问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司发来《外贸信托•金锝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加套期保值编码及额度的申请公函》,申请将本信托计划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调整为以下内容:
一、投资策略
采用以统计套利为核心的多种投资策略,由任思泓为核心的投资研究团队负责管理。任思泓先生拥有16年投资研究经验,其中10年基金管理经验,现将其在海外运行多年的投资策略,经过长达二年多的对中国市场多种数据的清理、整合和分析,成功的挖掘出在中国市场切实可行的市场中性的套利策略。策略为全量化,一切投资决策和执行均由计算机模型产生,不对市场趋势进行任何人为判断。投资标的仅限于A股中流动性好的股票,同时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套利。
“套期保值策略”是指在买入一篮子股票的同时,做空股指期货,对冲全部或部分的市场波动(贝塔)风险,使得管理的资产免受(或较小的受到)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影响。加入“套期保值策略”能更好的控制产品的风险,为投资者提供进一步的保护。
二、投资限制
1) 禁止将信托财产中的证券用于回购融资交易。
2) 禁止将信托财产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
3) 禁止将信托财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禁止将信托财产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4.99%。
5) 禁止将信托财产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占该公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过10%。
6) 禁止将信托财产投资于单一股票的投资额占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总值比例超过5%(以成本价计算)。
7) 禁止将信托财产投资于单一基金的投资额占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总值比例超过20%(以成本价计算,货币基金、指数基金、债券基金不受此限)。
8) 禁止将信托财产投资于权证、*ST、ST及未股改上市公司股票。
9) 未经受托人同意,禁止将信托财产用于ETF基金的申购赎回投资。
10) 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80%。
11) 每日日终,本信托计划套利编码下,投资的股指期货市值(空单市值减去多单市值)不超过所持有的权益类资产市值的110%;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仅以受托人计算的估值结果对该条限制进行事后监控。
12) 每日日终,本信托计划套保编码下,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
13) 本信托计划期货保证金占用占期货账户全部权益(保证金占用与可用资金之和)不得超过58%。
14) 本信托计划期货账户不得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净多单。
15) 本信托计划届满前5个交易日起,禁止进行证券买入的交易。
16) 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根据《外贸信托•金锝二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上述调整自公告日起45个工作日后生效,即上述调整自2015年12月14日生效。若委托人/受益人不认可本次调整,则可于公告期内的开放日对所持信托份额进行赎回操作,否则即视为认可本次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