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 天元20期
高新地产枫林九溪项目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
2015年第3季度(第6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4月11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天元20期高新地产枫林九溪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㈠托计划名称:陕国投•天元20期高新地产枫林九溪项目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4月11日
㈢信托计划期限:27个月(其中18个月期6000万元、 24个月期10400万元、27个月期1600万元)
㈣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18000万元
㈤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0-11%
㈥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东关支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安东关支行
银行账号:3700020329200039201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18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地产”)发放信托贷款,资金用于枫林九溪二期(B地块)项目的建设。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报告期内,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枫林九溪二期(B地块)”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于2016年6月交房。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㈠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5,750,000.00元;
2.信托费用:银行保管费23,000.00元。
㈡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依据信托合同约定于2015年4月13日向受益人分配了本信托计划第一年度的信托收益13,343,993.83元,单笔认购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机构客户,受益人信托利益按季分配,我公司于9月23日向信托资金≥1000万元的机构投资者支付了当期信托收益598,630.14元。
五、重大事项说明
无。
㈠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㈡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无
㈢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现交易对手(借款人)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㈣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信托期限届满时,如发生因各种风险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归还借款的情形,则信托期限延长至收回全部信托财产,延长期内受托人可随时终止本信托。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张新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