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安丰•20140100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年1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书
尊敬的委托人及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发起设立了“国元•安丰•20140100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5年第1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对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信托计划名称 |
国元•安丰•20140100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 |
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小写:200,000,000.00 |
信托 期限 |
二年 |
信托 合同数 |
7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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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运用 方式 |
受托人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和2014年8月22日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9843万元和10157万元划入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长城投”)指定账户,用于受让天长城投持有的债务方为天长市政府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贰亿肆仟陆佰柒拾万零贰仟柒佰柒拾柒元柒角捌分(小写:¥246,702,777.78元)的应收债权。天长市政府授权天长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信托期内按计划偿还债务,信托期满时清偿全部债务。天长城投为债务人偿还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长城投将其拥有的19558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债务人偿还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受托人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了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保管协议,并在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开立了信托计划资金专用银行账户,户名: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4001468608059513035。 | |||||||
项目 情况 |
天长城投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并向市财政发出书面通知,本次债权转让已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完成。 | |||||||
财务 状况 |
财政状况:截至2015年3月末天长市财政总收入9.3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59亿元(其中主要包含税收收入3.34亿元);一般预算支出9.83亿元。 保证单位天长城投:正常经营。2015年3月末报表显示资产总额113.17亿元,负债总额36.62亿元,所有者权益76.55亿元,利润总额3.13亿元。 | |||||||
信托财产 本期 收支情况 |
信托收入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84.96元 | ||||||
信托报酬 |
无 | |||||||
信托费用 |
付信托费用573.00元,其中:账户管理费360.00元、邮手费178.00元、凭证费35.00元 | |||||||
受益人收益 |
本期未分配 | |||||||
影响收益 的因素 |
本信托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5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信托存续期间已实现的信托收益按受益人缴付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向其进行预分配。A类受益人所持有的信托单位届满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对A类受益人已实现的信托收益按A类受益人所持信托单位比例向其分配信托收益;本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清算分配顺序,对B类受益人已实现的信托收益按B类受益人所持信托单位比例向其分配信托收益。 | |||||||
后续风险 管理措施 |
受托人将加强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关注市财政收支状况及担保单位经营、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法律等手段保证权利的实现。 | |||||||
信托执行经理 |
卞曙、夏道萍、王琳楠、陈曦、刁夏阳 |
联系电话 |
0551—65227328、65227225 | |||||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没有违背信托目的。项目目前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