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50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8月21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50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8月21日。
3.信托计划的规模:目前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
4.信托计划的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36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资金向北京金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凯旋门百货有限公司受让特定资产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由广州市天邑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溢价回购特定资产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
7.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8.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949 8040 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9.信托经理:郭金龙、王志敏。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10月18日。成立时信托资金规模为11787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
2.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信托计划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受托人以1.2亿元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金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凯旋门百货有限公司受让特定资产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本信托计划预计期限为36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3.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已打入受托人监管账户,受托人对账户内资金的支出使用进行监管。截止本报告期,监管账户内资金使用符合信托合同约定。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未进行信托财产分配。
四、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委派专门的信托经理不定期的走访交易对手,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方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投资项目运行顺利,信托资金运用规范,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