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增益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第一期信托计划名称为北京信托o增益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一期)"),其后募集的各期依此类推。
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2年9月20日;本信托计划(二期)于2013年11月12日募集成功;本信托计划(三期)于2014年5月12日募集成功。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增益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0日。
3.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预计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可扩募。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人民币80000万元。
4.信托计划的期限:自2012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在本信托计划预计到期日之前,受托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将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2年。
5.信托受益权的分类: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分为A类、B类和C类,开放周期分别为1年、2年、3年。
6.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将信托资金投资于以下三类项目:
Ⅰ类投资项目: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期限短、低风险产品;
Ⅱ类投资项目:有担保的债权融资,项目(股权)优先收益权投资及介于股权、债权之间的可转换债权投/融资类项目等;
Ⅲ类投资项目:知名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侧重固定收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含由供销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供销基金")。
7.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9.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64 1606 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
10.信托经理:郭金龙、张佳懿。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三期)首次募集期为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6月8日,本信托计划(三期)首次募集成功时信托规模54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本信托计划存续信托单位包括A类信托单位8亿份。
2.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一期)交易对手包头中援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8月22日支付完毕全部信托本金及信托利益,本信托计划(一期)已于2014年8月22日提前结束并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二期)交易对手金湖科技向受托人发出提前支付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价款的申请,经受托人同意,金湖科技已于2014年12月22日支付全部信托本金及信托利益,本信托计划(二期)已于2014年12月22日提前结束并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三期)受托人按照信托计划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中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赫集团")持有的中赫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赫置地")股权优先收益权,中赫集团等承诺回购股权优先收益权。本信托计划(三期)预计期限为3年,自信托计划(三期)募集成功之日起计算。
3.项目进展情况
受托人已于本信托计划(三期)募集成功日将股权优先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至中赫集团指定帐户。截至本报告期,中赫集团运营情况正常。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在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