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供水总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年第2季度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及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发起设立了“阜阳市供水总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5年2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信托计划名称 |
阜阳市供水总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信托规模 |
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小写:¥150,000,000.00 |
信托 期限 |
二年 |
信托合 同份数 |
56份 | |
信托财产专户 |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账 号:58010153820000259 | |||||
资金运用方式及保障措施 |
本信托计划项下A类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3014万元、B类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11986万元。受托人托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分二次将信托资金贷款给阜阳市供水总公司 (以下简称阜阳供水),用于管网改造和维护。 保障措施: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城投”)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阜阳供水按期偿还信托贷款本息提供抵押担保;同时阜阳城投为阜阳供水按期偿还信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财务状况 |
借款方:阜阳供水2015年6月末报表显示总资产4.09亿元,总负债2.72亿元,所有者权益1.37亿元,财务状况正常。 担保方:阜阳城投公司2015年6月末总资产416.57亿元,总负债164.64亿元,所有者权益251.93亿元,1-6月利润总额9.42亿元。担保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 | |||||
信托财产本期收支情况 |
信托收入 |
无 | ||||
信托费用 |
无 | |||||
信托财产 分配情况 |
本期未分配信托收益。 | |||||
重大事项报告 |
无 | |||||
影响收益 的因素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的不利因素。 | |||||
后续风险 管理措施 |
受托人将加强信托计划的检查和管理,关注债务方及担保方的经营情况,防范后续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法律等手段保证债权的实现。 | |||||
信托执行经理 |
李杰、陆木林、金晶 | |||||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没有违背信托目的。项目目前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