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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瑞持祥瑞系列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号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于2015年4月24日发起设立了“建信信托-佑瑞持祥瑞系列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号”(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 本信托计划成立和保管账户开立情况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4月24日成立。
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在保管银行开立了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
本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为:
户 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10015025000500780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本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规模为200,000,000.00元。
本报告期,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元财产运用方向:
本信托计划仅限投资于“建信信托-恒鑫安泰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8期投资组合”,闲置资金用于存放银行存款。
三、信托计划收益分红情况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本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信托计划的投资单位净值为1.0281元。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赎回和收益分红。
四、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为窦波、谢晶、谌震文,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本期未发生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本期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披露
见公司其他公告信息。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受益人谋求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投资顾问或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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