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长安惠施货币投资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报告
(二〇一五年第三季度管理事务报告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4年10月13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长安惠施货币投资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9月2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㈠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长安惠施货币投资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0月13日
㈢信托计划期限:5年
㈣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截止本报告期末,实收信托资金41800万元
㈤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时间 |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
2014年10月13日-2015年5月19日 | 4.125% |
2015年5月20日-2015年7月31日 | 3.705% |
2015年8月1日之后 | 3.38% |
㈥信托计划保管人:长安银行宝鸡分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长安银行宝鸡分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 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060 2000 1421 0051 04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截止本报告期末,实收信托资金418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同业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债券型基金。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㈠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到期时收取,本报告期内无信托收入。
2.信托费用:到期时支付,本报告期内无信托费用。
㈡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信托利益到期时分配,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五、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发生重大事项。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经理:卢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