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中小企业(五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二期)于2015年10月16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二期)的发行推介工作于2015年10月16日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60万元,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
本信托计划(二期)由长安银行西安莲湖区支行为本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806910601421003252
开户行: 长安银行西安莲湖区支行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该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受托人指派胡世宏、任宇峰,担任本信托专职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29-87396589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