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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科文创新三板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20日
发行规模 人民币3000万元 投资起点 人民币100万元
递增金额 人民币10万元 预期收益率
推介期 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
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2+1年,在信托计划期限存续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信托期限(具体见信托文件)。
资金用途
产品信息

收益分配: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在到期日负责核算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如到期日信托计划有非现金信托财产,则非现金信托财产在全部或部分变现后由受托人视情况分配。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股权、参与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做市、优先股、定向增发、并购项目、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投资等与新三板相关的投资以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若有闲置/剩余资金,受托人有权运用于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资产。
风险控制措施:
不适用。
认购流程:
1、委托人应充分阅读和理解本信托,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详细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五矿信托-首科文创新三板基金1期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五矿信托-首科文创新三板基金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定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及相关风险的特别揭示函》。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资金信托合同》、《合格投资人资格确认登记表》,并填写委托人调查问卷。
3、委托人按信托文件约定的缴款日期向受托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划款。
4、签订信托合同时,认购人应提供:
(1)自然人:认购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认购资金付款证明;如需经办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认购人本人签字确认。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认购资金付款证明、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复印件;如需经办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风险揭示:
受托人不承诺保本和最低受益。本资料仅作为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并不构成对潜在投资者的要约行为。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时,请以信托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信托投资附带风险,请投资者审慎。
咨询电话: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热线
400097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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