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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资本20150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5年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6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5年7月13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7月13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截止本报告期末信托规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信托计划(首期)于2015年7月13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39950万元;

  信托计划第二期于2015年7月16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19730万元;

  信托计划第三期于2015年7月21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30320万元;

  信托计划第四期于2015年8月7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3210万元;

  信托计划第五期于2015年8月14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4540万元;

  信托计划第六期于2015年8月20日成立,成立规模为人民币225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4】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单独计算,均自该信托单位计入日(即该期信托单位宣告成立之日,具体以受托人公告为准)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届满4年之日。信托计划委托人可通过按信托文件的约定的方式申请于集中转让期内或信托计划届满2年时退出本信托计划。具体以信托文件的约定为准。

  5. 信托利益的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3个月届满之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

  6.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受托人运用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受让广州市天马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等用途,并最终用于标的项目(即天马河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支出、偿还现存外部负债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 信托计划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 信托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66 6010 0100 2839 60

  10. 信托经理:张骥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资金已分笔用于受让广州市天马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向项目公司追加投资、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及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等用途。

  2. 项目进展情况:

  天马河公馆项目进展正常,截至到2015年9月30日,项目二期在建部分中,一栋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在进行外立面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其余四栋正在进行地下地下室工程;球类活中心等配套工程正在进行外立面施工。

  3. 后续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后续管理情况正常。

  4. 保障措施情况:

  项目公司原股东在受托人未能按时足额收取投资本金/收益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针对该等差额补足义务,相关方提供如下担保措施:

  (1)项目公司将标的项目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产及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人深圳市万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刘景杰、李志勇、杨忠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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