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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星财富20140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5年第3季度)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6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40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情况。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锦星财富20140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2月10日。

  3.信托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目前存续规模为20100万元。

  4.信托计划的期限:4年,各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以相应募集公告内容为准。各类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均自信托单位记入日起算。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北京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4号地PGZ02-18、PGZ02-28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用地项目(以下简称"众美城项目")建设。

  6.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

  7.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信托账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0109 0016 1810 55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大望路支行。

  9.信托经理:张昕。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募集情况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已经结束,募集期内累计募集信托资金20100万元。

  2.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募集的全部资金已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3.项目进展情况

  众美城项目销售情况良好,PGZ02-18地块住宅、商业、车位在售。部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在建工程已办理完毕转现房抵押登记手续,PGZ02-28地块尚未开工。根据监管协议要求,按照销售进度留存保证金。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本信托计划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投资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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