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5年4月29日发起设立了“陕国投·银桦1期结构化新三板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㈠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银桦1期结构化新三板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㈡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4月29日
㈢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㈣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4000万元
㈤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优先A类: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10%/年
优先B类: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9%/年+加上超额收益的25%
次级C类:不设预期收益率,超额收益的75%。
㈥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支行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251110186800015830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㈠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截止本报告期末,实收信托资金4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全额信托资金用于认购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红塔资产银桦智汇投新三板3号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
㈡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动;
3.本信托计划为新三板投资类项目,所投企业的经营业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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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银桦1期结构化新三板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〇一五年第三季度事务管理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