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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钰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第八期)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锦钰1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12日募集完成200,000万元整,信托期限2年。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信托财产保管户,户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5519 0231 9410 107。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运行第八期(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信托资金200,000万元全部用于重庆金隅大成山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置业”)名下重庆“茶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150,000万元用于增资山水置业,50,000万元用于向山水置业发放信托贷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均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运行正常。截止2015年9月底,茶园项目在本报告期内,项目已累计销售面积超过41万平,签约额近30亿元。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现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信托财产管理规范、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保管账户资金划拨情况
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无费用和收益分配分配。
四、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本报告期内无利益分配。
五、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王明俊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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