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首页信托理财规划热销 HOT !
股权信托|贷款信托|证券投资|房产信托|权益信托|其他信托|信托计划大全|信托公告大全|信托公司背景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 >> 内容正文
关于中铁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号)发行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和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尊敬的委托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中铁建信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号)”(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4年9月5日成立。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及信托计划实际运作情况,受托人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发行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和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现就信托计划项下募集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和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和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
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是A类优先信托受益权的子类。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是按信托合同约定优先于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财产中分配信托利益的存续期为36个月的信托受益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决定缩短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的存续期或将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期限延长6个月。A1类优先信托受益人可委托受托人在其受益权加入信托计划每满 1年的对应日(即某一核算日)进行信托受益权转让。
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是C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中C-A类劣后信托受益权的子类,按信托合同约定劣后于A1类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财产中分配信托利益的存续期限与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相同的信托受益权。
二、募集规模: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募集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00元);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募集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募集情况在不提高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与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比例的前提下,决定增加或减少募集规模。
三、申购期: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募集情况决定延长或缩短申购期。
四、在本次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届满时,由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募集成功。
五、信托利益核算日:A1类优先委托人加入信托计划之日起每满12个月的对应日,若该月无对应日则为该月的最后一日。
六、信托利益支付日:针对不同类别信托受益权指其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
七、预期年化收益分割点:
1、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年化收益分割点详见信托文件签署页约定。
2、C-A1类信托受益权年化收益分割点为6.0%/年,并在存续期届满时享受该类核算单元的所有剩余收益;
八、信托报酬: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信托报酬的计收标准为资金金额的0.3%/年;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信托报酬的计收标准为资金金额的0.85%/年。
九、信托资金运用方式: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信托资金及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信托资金通过信托合同约定的合伙企业向项目公司进行债权投资;各期An类优先信托受益权信托资金及相应的C-An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信托资金相互分离、独立投资与核算。
十、资金要求:
1.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应当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 A1类优先信托受益权最低认购份数为300万份,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最低认购份数为300万份。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超过最低认购份数的部分应为10万份的整倍数。
十一、信托计划相关服务机构
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依据信托合同第6.2条的相关约定,本公告为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A1类优先受益权和C-A1类劣后信托受益权事项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优利|诚邀合作|联系优利|服务指南|网站地图|rss
Copyright © 2005-2015 优利理财网 理财热线:021 - 3390 1398
声明:本站优选结果及产品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实际操作建议!沪ICP备060223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