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推出“大业信托-北大资源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对外投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推介期募集信托资金规模达到30,000万元且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成立条件即可由受托人宣告成立。本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推介期发行的各类信托单位期限及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各类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30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16日起。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募集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或延长信托计划推介期和各期信托单位的开放期,具体以受托人公告的信息为准。
受托人开立以下账户作为接受委托人认购资金的账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
户 名: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91430153820000043
特别提示: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审慎做出购买决策。本信托计划不保证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获取最低收益。受托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更多信息,敬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004-9979,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dytrustee.com。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