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常州侨裕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18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3,090万元。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常州支行
开户账号: 601468310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15年第3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常州侨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侨裕”)发放贷款,常州侨裕将资金用于购买材料。目前,常州侨裕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3,075.38元。
三、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益人信托收益按半年进行分配,结算日(除最后一个结算日)为每年的 6月20日,12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不包括在内),支付日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应分配信托收益最后一个结算日为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支付日为信托单位终止情形出现日至信托单位终止日期间的工作日。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肖伟、蔡婷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