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城市发展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Ⅰ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2年9月29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5年第3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城市发展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Ⅰ期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9日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33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存续规模231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6年,自2012年9月29日开始计算。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第2个、第4个信托年度各设立一个开放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代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信托资金认购"北信镇江城市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合伙基金资金投资于镇江市城市发展建设项目。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期限存续每满12个月及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有权于信托计划成立后第一个季度末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专户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账 号:7359110187700000393
信托经理: 何晓峰 沈佳迪
二、信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1.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认购"北信镇江城市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合伙基金资金已投资于镇江市城市发展建设项目,即大港港区工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长江夹江岸线水利水系整治工程。
2.项目进展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至今,上述项目运行顺利,无可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事项发生。合伙基金资金所投资项目之项目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可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的事项发生。
三、信托财产收支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报告期进行了信托收益的分配,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四、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项目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公司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目前项目进展正常。
五、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无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因素。
六、结论
截至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