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睿盈二十六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成立日为2014年1月29日,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提示如下事项:
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9日为本信托计划A类、B类及C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第一个赎回开放期,即A类、B类和C类优先级信托单位受益人申请办理赎回相应信托单位的期限。
赎回程序:
(1)受益人在赎回开放期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应于赎回申请期内向受托人书面提交赎回申请书。
(2)受益人未在赎回申请期内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书的,视为放弃于紧随此次赎回申请期后的开放期内要求赎回信托单位的权利,并且在该开放期不得再行申请赎回信托单位。
(3)已申请赎回的受益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单位在受托人确定的赎回开放日被赎回,并于赎回时归于消灭。
(4) 本信托计划仅接受全部赎回申请,不接受部分赎回申请。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jitic.com,了解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总部。
财富管理总部客服热线:400-610-8899、010-59680800
附件:睿盈二十六号赎回申请书.doc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