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鉴于2015年10月22日“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司发来《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申请延期的公函》,申请本信托计划延期5年,为了保障本信托计划的平稳运行,我司同意投资顾问关于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延期的申请。
根据《外贸信托•星石目标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十条关于信托计划期限的约定,我司作为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的延期情况公告如下: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期限自2016年1月29日起延长5年,即本信托计划的到期终止日为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5年后的第一个开放日。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