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湘潭九华经建投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10月29日成立。
本信托计划的发行推介工作已于2015年10月28日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信托资金信托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7年10月28日止。
本信托计划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857710010125701726
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该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受托人指派但勇、康伟,担任本信托专职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021-61639576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