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经过46天的运作,西部信托·西安经开应收权益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顺利收回约定款项。受托人即将进行信托利益兑付,现将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西部信托·西安经开应收权益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9月14日
3.信托计划到期日:2015年10月30日
4.信托计划规模为:16093万元
5.受益人资金信托年收益率:A类信托资金金额为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的,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7.5 %;A类信托资金金额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8 %。
6.本次兑付的信托利益为:
信托利益=信托资金+信托资金×预计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存续天数÷360
7.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将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兑付的信托利益划入您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中,敬请各位委托人注意查收。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