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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逸都花园A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三期、四期)清算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0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司推出的《四川信托·置信•逸都花园A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第二期)于2013年12月20日正式成立,募集资金2310万元,本信托计划(第三期)于2014年1月13日正式成立,募集资金1650万元,本信托计划(第四期)于2014年1月28日正式成立,募集资金2000万元。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和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满足提前终止的条件,拟于2014年12月5日提前结束,我司将按信托合同约定进行信托本金及收益的清算分配,具体如下:
1、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信托利益,其分配方案为:
单笔认购/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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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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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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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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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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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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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司将于本期信托计划结束日的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的本金和收益划入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敬请查收。
您可以登陆我司网站http://www.schtrust.com/了解该项目运作情况和我司推出的其它信托产品信息。
我司作为该信托计划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4.12.3